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融入全国平台,推出异地贷款还贷提取新服务。

在非缴存地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主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平台”申请提取公积金偿还异地贷款。

该业务采用"报销模式",即职工需先自行完成还款,再进行公积金提取。提取人范围限定为在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缴存,并在其他城市公积金中心办理未结清贷款的主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缴存人可选择单笔提取或按月约定提取,两种方式的最高提取额均为上月实际还款金额。

如果单次提取金额超过账户余额,职工可以调整提取比例,选择按月提取的方式。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平台申请时,缴存人只需在线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即可完成操作,无需往返多地,大大节省了时间和精力。

这一新服务的推出,是优化公积金使用效率、便民利民的重要举措。通过提取公积金偿还异地贷款,不仅减轻了职工的还款压力,还提高了资金的使用灵活性和效率,能够更好地满足缴存人在全国范围内解决住房问题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