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25年养老金调整方案
河北省人社厅与财政厅近期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最新通知。根据文件内容,自2025年1月1日起,将对全省范围内截至2024年12月31日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进行调整。需要注意的是,按照原工资标准发放100%基本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不在此次调整范围之内。
本次养老金调整主要包含三个部分:
首先是定额调整,所有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将增加28元。这一部分调整体现了政策的普惠性。
其次是挂钩调整,具体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退休人员每满一年缴费年限可增加0.5元;另一方面,按照个人2024年12月发放的基本养老金数额,再增加0.52%的金额。
最后是倾斜调整,这一部分主要针对高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具体来说:
- 1950年1月1日至1954年12月31日出生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5元;
- 1945年1月1日至1949年12月31日出生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
- 1944年12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
对于艰苦边远地区的退休人员,则根据地区类别给予不同标准的调整:
- 一类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元;
- 二类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5元;
- 三类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
此外,对于驻省外的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如果当地艰苦边远地区的类别高于河北省标准,则给予每人每月25元的调整。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在经过本次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若低于当地当年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将由相关部门补足至该平均水平。
根据通知要求,所有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将在7月31日前全部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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