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全省电梯总量现已超过54万台。为保障群众乘梯安全,7月28日召开的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对《四川省电梯安全条例(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

自2015年四川出台《四川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来,该办法在加强电梯安全管理、减少电梯事故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此次拟修订的条例草案不仅保留了原有制度中行之有效的规定,还新增了应急救援和监督管理两个专门章节,并纳入智慧监管、电梯安全综合保险等创新举措,进一步完善了从生产到报废全生命周期的管理链条。

针对电梯安全管理涉及环节多、主体多元的特点,条例草案明确了电梯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维护保养、检验检测等各环节的责任主体,并重点理清建设单位与使用单位、所有权人与管理人的责任关系。同时强化了电梯使用单位作为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在具体规范方面,草案细化了电梯停用、启用和报废注销程序,填补了电梯拆除环节的监管空白,要求由具备专业资质的企业负责实施拆除工作,并制定专项方案确保作业安全。此外,还明确了政府相关部门在监督指导中的责任。

针对电梯困人等应急处置问题,条例草案专门设立应急救援章节,将电梯应急救援纳入全省统一的应急管理体系,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同时要求建设覆盖全省的电梯安全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并设置96933专用服务热线电话,确保及时响应和处置各类电梯突发事件。

为提升老旧电梯使用安全水平,条例草案鼓励对存在故障率高、能耗大等问题的住宅电梯进行更新改造。明确相关部门在监督指导中的职责,构建起全方位的安全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