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调基本养老金方案发布
吉林省人社厅与财政部门联合发布通知,决定自2025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及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
此次养老金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调整方案如下:
首先,在定额调整方面,所有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5元。
其次,在挂钩调整部分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与缴费年限挂钩,退休人员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的部分,每人每月增加7元;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0.7元。需要注意的是,视同缴费年限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二是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按照退休人员2024年底的基本养老金数额(不含职业年金)乘以0.5%进行调整。
此外,对高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给予适当倾斜。具体标准为:70-74周岁每月增加10元;75-79周岁每月增加20元;80周岁及以上每月增加30元。
对于企业军转干部,在按照上述标准调整后,若其基本养老金仍未达到当地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将补足至该水平。
关于资金来源,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调整所需资金由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列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则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出。未参保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可参照本方案执行,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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