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职称评审工作于7月启动。全省高级职称评审时间由省里统一安排,中初级职称评审则由各地各单位自行确定具体时间,所有评审及结果确认工作需在2025年12月底前完成。参评人员需注意,所有申报材料的认定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任职资格从2025年9月1日起开始计算。

各地各部门应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制定"评聘结合"过渡方案。根据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空额情况,合理确定推荐参评人员数量,妥善解决待聘人员与待评人员的数量矛盾,逐步推进事业单位职称"评聘结合"机制。其中,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单位需严格按照岗位空缺数量组织评审和岗位聘用工作。

哈尔滨工程大学自今年起,除高校教师、科研(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图书资料、工程技术系列外,其他系列职称统一委托黑龙江省进行属地化管理。高级职称将纳入全省统一评审范围,省直单位的高级职称评委会由哈尔滨市负责组建;中级职称则在哈尔滨市范围内组织评审或认定,初级职称由所在单位依据规定自行评定。

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需于7月31日前完成新一轮的核准备案工作。本轮备案有效期至2028年8月31日,期间如发生人员调整等情况,应及时申请变更备案信息。未经备案的评委会不得开展评审工作。

各评审委员会要持续完善专家库建设。针对前期入库专家数量不足或专业覆盖不全的情况,需于今年8月底前及时补充更新,并严格审核推荐的评委会主任和副主任人选。

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建立规范的职称推荐制度。严格执行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等要求,并设立推荐评议组。评议组中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占比不少于三分之二,推荐需经总票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在单位内公示5个工作日后方可正式推荐。

从今年起,探索实施全省高级职称评审结果的线上备案制度。各市(地)人社局及有关企事业单位应在评审结果确认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黑龙江省职称服务平台"完成备案工作。备案结果将作为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

进一步扩大职称评审权限下放范围。对于专业技术人员密集、科研能力强且内部管理规范的企事业单位,可申请获得相应系列职称评审权限。各市(地)人社局需积极支持有自主意愿的民营企业组建主系列中级职称评委会,开展自主评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