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满足参保群众的用药需求,提升医保服务的便利性和主动性,江西省医疗保障局于7月25日正式发布了《江西省"双通道"药品购买及报销指南》。该指南对公众关心的"双通道"药品购买途径、报销比例以及异地结算等热点问题进行了详细解读。

拓宽购药渠道

"双通道"机制是指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为参保人提供国家医保谈判药品(简称国谈药)的获取途径。这一政策的核心在于保障参保人在医院无法及时获得所需国谈药的情况下,能够凭借医生处方在指定药店购买,并享受与医院相同的医保报销待遇。这有效解决了"进得了医保、进不了医院"的问题,使购药渠道从单一变为多元。

目前,江西省纳入"双通道"管理的药品共有394种,根据临床特性和需求分为三类:A类为209种临床必需、疗程较长且费用较高的药品,例如治疗银屑病的司库奇尤单抗注射液;B类为185种临床急需但替代性较低的药品,如乳腺癌靶向药马来酸吡咯替尼片;C类药品因存在滥用风险或政策限制暂未纳入管理。

优化备案流程

江西省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定点医院经医生评估确需使用"双通道"药品后,即可申请相关待遇。自今年1月1日起,申请流程实现了全面电子化:

  • 第一步:医生评估。 参保人在定点医院就诊时,由医生根据病情判断是否需要使用"双通道"药品。
  • 第二步:医院审核备案。 医院医保部门审核通过后,参保人信息将上传至医保系统,并通过医保电子处方中心实现电子处方在医药机构间的流转。
  • 第三步:购药报销。 备案成功的参保人可选择在定点医院药房购买药品,或凭流转的电子处方到指定药店购药。购药时即可享受医保即时结算服务。

备案成功后,在病情稳定期间无需重复申请。

明确报销比例

"双通道"药品的报销政策如下:

  • 职工医保: A类药品报销70%;B类药品先自付10%,剩余部分报销70%。
  • 居民医保: A类药品报销60%;B类药品先自付10%,剩余部分报销60%。

异地结算服务

江西省已实现省内异地"双通道"药品费用的直接联网结算。参保人可在省内其他城市的定点药店,凭备案信息和电子处方直接购药并完成结算。对于省外就医的情况,需先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再进行零星报销。

需要注意的是,在省外临时使用"双通道"药品时,若该药品在我省目录内,则按我省支付标准执行;若无对应品种,将按照通用名和规格相同的医保支付标准最低品种予以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