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信通电子首发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提示公告
以下是对原文内容的改写和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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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投资公告**
**1. 发行概况**
- **发行人**: 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保荐人(主承销商)**: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发行时间安排**
- 初步询价开始日:2025年6月13日(T-5日)
- 网上申购日期:2025年6月20日(T日)
**3. 申购方式**
- **网上申购**:
- 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500股,上限为12,000股。
- 投资者需持有深交所非限售A股市值达到10,000元及以上。
- **网下申购**:
- 符合条件的投资者需在初步询价阶段提交有效报价,并参与申购。
**4. 限售期安排**
- 网上发行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自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 网下发行部分:
- 每个配售对象获配股票的10%(向上取整)限售6个月。
- 战略配售投资者:
- 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的战略配售资产管理计划限售期为12个月。
- 其他战略配售投资者限售期为18个月。
**5. 发行定价与风险提示**
- 若发行价格超过网下投资者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或市盈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发行人将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6. 市值要求**
- **网下投资者**:
- 参与初步询价的科创和创业主题基金需满足日均市值1,000万元。
- 其他网下投资者及其配售对象需满足日均市值6,000万元。
**7. 自主申购**
- 网上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愿,不得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8. 回拨机制**
- 发行人和保荐人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
**9. 缴款与弃购处理**
- **网下投资者**: 须在2025年6月24日(T+2日)16:00前足额缴纳认购资金。
- **网上投资者**: 中签后需确保资金账户有足额新股认购资金,否则视为放弃认购。
- 弃购股份由保荐人包销。
**10. 中止发行**
- 若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发行人将中止本次发行。
**11. 违约责任**
- 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缴纳认购款的网下投资者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后果。
-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放弃认购,将在6个月内限制其参与新股申购。
**12. 发行人承诺**
-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发行人和保荐人确认不存在影响本次发行的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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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为原文的改写版本,主要对信息进行了分类整理,使其更加清晰易读。如需进一步调整或补充,请随时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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