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达环保发布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进展公告

近日,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达环保")发布公告称,公司已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交易所审核意见》。该意见指出,青达环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公告显示,上交所将在收到青达环保提交的完整申请文件后,将相关材料报送至中国证监会进行注册审查。目前,公司本次股票发行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最终批准才能实施。

根据披露信息,青达环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该发行计划的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勇先生。由于王勇为青达环保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关于本次股票发行的价格确定方式,青达环保采用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作为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定为10.29元/股,该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具体计算方法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除以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青达环保表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上限为1,457.7259万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及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结果,并结合实际市场情况确定。

本次发行由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为俞新、廖陆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