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普惠托育服务发展,我省近日出台新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托育机构提供运营补助。

根据最新规定,经认定的普惠托育机构可按月获得运营补贴。具体标准如下:托育机构每月每孩可获得补助资金,全日托婴幼儿每人每月补助金额为200元,用于支持机构日常运转。需要注意的是,当月在托时间需满一定天数才能享受全额补助。

新政策明确指出,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将获得重点支持。针对不同在托时长,补助标准有所区别:若某月在托天数达到15天及以上,则可按200元标准领取补助;若在托天数在10至14天之间,则按100元补助;若当月在托天数不足10天,则无法享受该月补助。

此外,政策还对补助资金的分担方式作出明确规定。省级财政将承担主要部分,市、县级财政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比例的分担。同时,鼓励各市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更多支持措施,但需报省级主管部门备案。

该政策所指普惠托育机构包括多种类型:经过登记注册并获得属地卫生健康部门认定的各类托育机构,涵盖公办、民办以及幼儿园开设的托班等。这些机构需要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质量可靠、价格合理且便利可及的照护服务。

此办法自今年8月30日起开始试行,有效期两年。通过这一政策支持,我省希望进一步推动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服务质量,满足更多家庭的育儿需求。